根据诺贝尔的遗嘱,从1901年开始,具有国际性的诺贝尔创立了。诺贝尔在遗嘱中还写道:“把奖金分为5份:一、奖给在物理学方面有最重要发现或发明的人;二、奖给在化学方面有最重要发现或新改进的人;三、奖给在生理学和医学方面有最重要发现的人;四、奖给在文学方面表现出了理想主义的倾向并有最优秀作品的人;五、奖给为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废除使用武力与贡献的人。”
诺贝尔奖是根据A-B-诺贝尔遗嘱所设基金提供的奖项(1969年起由5个奖项增加到6个),每年由4个机构 (瑞典3个,挪威1个)颁发。1901年12月10日即诺贝尔逝世5周年时首次颁发。诺贝尔在其遗瞩中规定,该奖应每年授予在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与和平领域内“在前一年中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的人”,瑞典银行在1968年增设一项经济科学奖,1969年(该银行的300周年庆典)第一次颁奖。
诺贝尔经济学奖(The NobelEconomicsPrize) 并非诺贝尔遗嘱中提到的五大奖励领域之一,是由瑞典银行在1968年为纪念诺贝尔而增设的,全称应为“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瑞典银行经济学奖(TheBankof Sweden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in Memory ofAlfredNobel)”,通常称为诺贝尔经济学奖,也称瑞典银行经济学奖。奖金由瑞典中央银行提供,委托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
1990年诺贝尔的一位重侄孙克劳斯·诺贝尔又提出增设诺贝尔地球奖,授予全世界为保护环境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这项被称为绿色诺贝尔奖的“联合国——地球是一体”奖于1991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由“地球是一体”协会在联合国的赞助下首次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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