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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爆破作业有哪些规定(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实施爆破作业有哪些规定(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穿爆作业一般规定

l、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

2、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审批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爆破许可方可领取爆炸物品开工。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严禁穿带铁钉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和班前饮酒作业。

5、深孔爆破、硐室爆破、拆除爆破和控制爆破,由爆破工程师按照“安全作业证”规定相应级别和作业范围编制《爆破设计方案》、《爆破设计说明书》和《爆破施工组织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请有关部门审批或安全评估,方可爆破施工。

6、矿山或工程岩土深孔爆破,在穿爆作业前,每个爆破区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确定的爆破安全技术下达《爆破作业说明书》,做好作业分工和技术指导布置工作。

7、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爆破作业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听从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爆破工程技术员的指挥,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8、爆破作业如遇到与《爆破作业说明书》不符,或存在严重威协安全作业的情况,应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领导,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出修改爆破方案之后,再进行作业。

9、装药作业中,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爆破作业:

10.1、炸药过期变质严禁爆破作业;

10.2、无雷管编码或超期严禁爆破作业;

10.3、爆材性质不详严禁爆破作业;

10.4、水孔装不抗水炸药严禁爆破作业;

10.5、特殊地质构造或地形变化大的炮孔装药不采取控制措施严禁爆破作业;

10.6、安全环境复杂不采取控制爆破技术严禁爆破作业;

10.7、临近二个矿山起爆之前未进行沟通严禁爆破作业;

10.8、有塌陷或滑坡危险等情况。

10.9、大雾、6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严禁爆破作业。

10.10、采矿许可到期、越界开采、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山禁止爆破作业。

二、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钻孔与验孔

1、钻孔

(1)钻孔前,必须将爆破区地表、崖体边檐线进行清理,检测爆区安全环境,确定爆破方法,进行钻孔设计,方可布孔。

(2)布孔应避开岩石断裂带、厚泥夹层,头排炮孔留下钻机安全作业崖边距≥2.5m。

(3)将标定炮孔利用编织袋定位,用测量仪器准确标孔,不得估量标孔,将炮孔孔深、倾角、方向用塑料标签标注后装订在编织袋上。

(4)布孔时,要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与钻孔负责人一同操作,布孔结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绘制布孔图,进行钻孔技术交底。

(5)钻孔前,必须将孔位附近的碎石、泥土清除干净,按照设计的孔深、角度确定孔位后再行开钻,深孔应钻至一定的深度后,检查一次倾角,直至钻孔完毕,用编织袋装上岩粉封盖炮孔。

2、验孔

(1)爆区钻孔结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与钻机负责人对照布孔图进行成孔检测,要逐一进行清孔和验孔,记录孔深、孔距、排距和倾角,上述爆破技术参数与钻孔设计有变化,进行适当废孔或补钻,计算单孔装药量和装药品种,提出爆材审批和领用计划,爆破工程师设计《爆破作业说明书》。

(2)装药前,爆破员在验核孔深,发现堵孔进行处理。

(二)爆破作业准备

1、爆破员准备好爆破作业所需的器具和材料:

测孔米尺、工具袋、胶布、透孔杆或锤,炮杆、铁锹、刨镐、起爆主线、起爆连接小线、警戒旗、警戒带、对讲机、报警器、起爆针、起爆器、电雷管测试仪、提水桶、填料塑料袋、灌装填料漏斗、雷管暂存箱、苫布、导爆四通、各种爆破记录等。

2、根据起爆方式、装药方法不同,适当选择上述器具和材料携带爆破作业。

(三)作业分工与技术交底

1、爆破作业前,由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组织爆破员、安全员列队。

2、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爆破安全技术交底,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给每个爆破员做作业分工。

3、交底会结束,爆破员在作业分工明细表和《爆破作业说明书》上签字。

(四)爆破器材领取、分发、保管

1、爆破器材实行配送制,由爆破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在运抵爆破现场的爆材运输车上领取爆破器材,会同押运员一起清点爆破器材品种、数量、规格是否与领用计划相符,查验爆材质量,确认无误之后开始分发爆材。

2、爆破员根据爆破技术交底,按照每个炮孔装药量和炸药品种,将炸药搬运分发在炮孔两侧,领取分工作业所需雷管。

3、剩余雷管必须放置于雷管暂存箱内,箱实行双人双锁制,安全员和临时兼任保管员的爆破员各执钥匙看管,炸药堆与雷管暂存箱之间相隔25m以外,炸药堆、雷管暂存箱与装药作业点之间相隔25m以外。

4、填写爆炸物品领取、使用、清退明细表,押运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分别在爆炸物品领取、使用、清退明细表上签字。

5、搬运爆破器材中不得扔、砸、撞,应轻拿轻放。

6、爆破员领取的管材禁止放置在炸药箱或袋上,应放置在工具袋内妥善保管,严禁乱丢乱弃,剩余爆材退给爆破作业现场保管员,不得私自处理。

(五)装药警戒

装药前,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划定装药安全警戒,安全员将警戒旗插在警戒线位置,清理装药区内无关员和可移动机械,通往爆破区的路口设置隔离带,禁止无关人员和可移动机械进入。

(六)装药、起爆体加工置入

l、装药前,爆破员用米尺查验是否堵孔后装药,根据炮孔含水情况装入抗水或不抗水炸药。

2、先将炮孔超深段装药,装药到位停止装药,加工起爆体。

3、起爆体置入:

3.1、若使用导爆索起爆网路,将起爆药包捆扎在导爆索一端,再慢慢下入炮孔定位。

3.2、若使用导爆雷管起爆网路,每个炮孔应使用两只毫秒雷管组成复式网路,即:先将一发孔内雷管与起爆药包组装成起爆体,再将加工好的起爆体放入炮孔超深段装药上,另一发孔内雷管与起爆药包组装成起爆体后,放入到炮孔上部装药段1/3处。

3.3、若使用电爆网路,用电雷管测试仪逐发检测电雷管导通和阻值误差,发现阻值误差大于±0.3Ω,剔除阻值差大的雷管,注意在同一起爆网路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经检测合格的电雷管与起爆药包捆扎成起爆体,根据雷管脚线长短和起爆网路联接形式,确定起爆体放入炮孔内的位置。

4、每个炮孔装药操作过程:倒药→下入起爆体→倒药→下入起爆体→倒药。

5、装药安全注意事项:

5.1、含水炮孔,应用绳勾吊起药卷一端,慢慢系入水面,靠药卷自重沉降上下药卷接触,不许掉入石块隔断药卷。

5.2、装入粉状炸药,倒药不能过快;防止炮孔空气隔断堵塞,粉状炸药结块时,用木板或石块将炮孔遮盖一半倒药,结块大的炸药用手或木棒轻轻敲碎后装入炮孔。

5.3、出现装药堵塞时,在未装入起爆体或距离装入起爆体以上0.5m处,可采用炮杆处理,起爆体堵塞或带有起爆体炸药段堵塞炮孔,严禁用炮杆透孔处理。

(七)填塞

1、填塞前,负责填塞的爆破员用米尺或炮杆测量填塞高度是否满足于技术交底规定的安全填塞长度要求,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爆破工程技术负责人和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进行补药、掏药或孔口防护处理。

2、填塞料选择钻孔排出岩粉,禁止使用石块(块度大于30mm)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含水炮孔用岩屑堵塞炮孔,一边排水一边倒入岩屑,将起爆线拽在炮孔一侧,在炮孔另一侧用炮杆轻轻捣实填塞段。

4、水平孔、缓倾斜孔填塞时,每放入一节炮泥卷或带有填塞料塑料卷后,用炮棍将炮泥卷轻轻送入孔内,然后捣烂压实。

5、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体。

6、禁止拔出或硬拉引出炮孔的导爆索或导爆管。

(八)起爆网路联线

l、装药与填塞结束,现场清理完毕,发出第一声预警信号,爆破区除联线人外,无关人员及爆炸品车辆撤离,交叉作业停止,扩大安全警戒范围,按照设计起爆网路敷设图进行联接起爆网路。

2、在进行爆破网路联接时,应防止塑料导爆管拉细、拉断、变形和打死结,引出炮孔导爆索与主索起爆方向连成钝角。

3、地表微差起爆时,传爆雷管结点最多捆扎起爆导爆管不许超过20根,胶布缠绕传爆连接点至少3层以上,缠绕紧固牢靠。

(九)起爆警戒

l、按照爆破设计确定的警戒范围和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指令,安全员和负责警戒人员从装药警界线开始,向外清理无关人员、和可移动设备,封锁交通要道,负责警戒人员将警戒旗拔下,到达指定警戒点坚守岗位,警界线插上警戒旗,各警戒点互相通视并与起爆点用对讲机保持通讯联络。

2、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联线爆破员复查起爆网路敷设质量和可靠度,查验起爆网路实行“六查”工作:即一查:起爆顺序与设计是否相符(防止后爆炮孔与先爆炮孔延迟时间超长,导致岩体先爆炮孔形成的爆破漏斗改变了后爆炮孔抵抗线,炮响出现飞石);二查:是否漏联;三查:连接点捆扎质量和松紧度;四查:网路中的导爆管是否有刺破、打结和进水;五查:孔内、地表雷管段别与地表微差起爆间隔时间是否出现差错;六查:确保网路传爆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3、确定起爆网路连接可靠,用装石粉编织袋或石块覆盖地表连接点。

4、起爆前,逐个查验岗哨布控、警戒区撤离、受保护对象处置、起爆站安全位置、起爆器检验,再从总网路起爆端向起爆站连接起爆主线。

(十)起爆

l、经检查确认起爆网路无误,所有警戒点人员向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报告爆破作业现场及安全距离范围之内的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情况,具备起爆条件之后,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方可下达准备起爆指令。

2、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用对讲机再次联系各警戒岗哨注意警戒,拉响起爆预警信号,同时下达倒计时起爆命令:“5、4、3、2、l”起爆,起爆员听到起爆预警信号后,起爆器开始充电,听到起爆指令后,摁下起爆电钮接起爆。

3、炮响后,在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之前,警戒点岗哨应继续警戒,除爆后检查人员外,不许任何人和车辆进入爆区。

(十一)爆后安全检查

l、炮响后,等待炮烟散尽,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带领爆破员、安全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和险情,即发出解除警戒信号,警戒岗哨撤掉警戒旗和警戒隔离带,警戒人员撤回。

2、爆后检查发现拒爆、盲炮,立即通知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爆破员查明拒爆原因,并通报单位领导,能够采取措施现场立即解决的,处理前应扩大警戒范围,无关人员不准接近警戒区。

3、处理盲炮有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于解决的,要在盲炮爆区设置警告牌,圈定警戒范围和拉上警戒带,不许其他作业进入盲炮区工作,立即研究盲炮处理方案,报单位领导批准,选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安全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盲炮处理作业。此时,处理过程警戒不许撤离。

4、依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处理盲炮、残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1、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短路。采取检测、捋线、找出漏联、错连、短路、断路、虚连接头,重新联接网路起爆。

4.2、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检查网路是否破损或断裂,经修复及检查重新起爆。

4.3、发现残孔和漏联拒爆孔,严禁用镐刨或从炮孔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

4.4、处理盲炮的炮孔爆炸后,爆破员必须详细检查炸堆,收集未爆的雷管和炸药。

4.5、在盲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盲炮无关的工作。

4.6、处理盲炮孔作业,必须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员交接清楚。

4.7、盲炮处理后,处理者填写盲炮处理卡,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预防措施。

(十二)剩余爆材回库与填写记录

1、清点剩余爆材,填写剩余爆材退库单——“爆炸物品领取、使用、清退明细表。

2、将清退爆材与配送爆材车上的押运员进行交接,对照“明细单”将清退爆材装车。装车结束,押运员和临时负责保管爆材的爆破员在“明细单”签字,押运员将“明细单”作为清退单返回民爆库。

3、爆破员在安全员监督下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4、销毁炸药包装物和残余导爆管。

(十三)爆后总结

l、由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召集爆破作业人员现场列队分别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穿爆组长总结《爆破作业说明书》执行情况;执行作业分工情况;施工、技术、安全、爆效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防范办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艺的措施,总结经验和教训。

2、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询问参加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有持续改进意见,对此次爆破作业组织存在哪些不足等。

3、爆破作业现场负责人宣布爆破作业结束,爆破员清点带来的器具和材料,撤离爆破作业现场返回驻地。

4、整个爆破作业过程进行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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