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是传记文学的一种,用叙述的方法,追忆本人或他人的过去生活经历和社会活动。
回忆录是关于一系列事件的记录,通常由参加者所写而不像历史那样拘于形式和完备。其注意的焦点通常在作者所知的人物、事件或时代上。
回忆录,文字的基本意义就是回忆过去的事情,并且用文字记录下来。
回忆录是追记本人或他人过去生活经历和社会活动的一种文体,它具有文献的价值。根据文字记录方式的不同,回忆录可分为亲笔回忆录和口述回忆录。
亲笔回忆录即回忆录主人公亲笔撰写的个人回忆录。
口述回忆录,即回忆录主人公不是亲笔撰写,而采用自己口述、他人记录整理的方式。
革命回忆录,多采用文学形式描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群众斗争史,具有很大的教育意义和历史价值。
传记文学特点:记载人物经历的作品称传记,其中文学性较强的作品即是传记文学。
传记文学的基本特征是以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为描写对象,所写的主要人物和事件必须符合史实,不允许虚构。
在局部细节和次要人物上则可以运用想象或夸张作一定的艺术加工,但这种加工要符合人物性格和生活逻辑。它有别于以虚构为主的小说。所写的人物生平经历必须具有相当的完整性。在这一点上它有别于只写人物一事数事,突出性格某一方面的报告文学、人物特写等。它必须写出较鲜明的人物形像,较生动的情节和语言,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它不同于普通的人物传。
传记文学一般采用散文的形式和手法,有的和小说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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